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关于夏天的文章-阴谋诡计的近义词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来
w .5
K 3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
断增长的就学需求,
逐步化解“大班额”,
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
务工作
的意见》
(国发〔
2014
〕
X
号)
、
《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教育部等
部门
<
关于进一
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
见
>
p>
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
X
号)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
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
X
教发〔
2010
〕
X
号)等文件
精神,
结
合我县
2015
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
特制订
如下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
导,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办
< br>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
免试就
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
p>
1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
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p>
,
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
分级管理,共
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
学一年级招生政策,
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采取切实有
效的
措施,
确保
2015
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校
根据招生政策
,
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
施招生
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
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
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
严
格按划片、
就近、
免试原则招生,
保障
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招生
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
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
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
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
关,
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
他法定
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
明的地址一致。
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
2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
坚持进城务工、
经商人员随迁子
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
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
视同仁”
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
学位,
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
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
< br>城区:解放小学
7
个班,
XX<
/p>
小学
6
个班,焦家垅小学
5
个班,
XX
小学
2
个班,
XX
小学
2
个班,
XX
小学<
/p>
1
个班,
XX
学
校小学部
自主确定。
2.
城郊:
XX
中心小学
3<
/p>
个班。
3.
班
额
:
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
2015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
班额一律不得突破
70
人。
三、招生范围
1.
< br>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
XX
桥至粮食局大
门口,往
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
(
含
XX
市场
)
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
< br>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
1
组
适龄儿童;
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
XX<
/p>
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
招生的部分区域)
、梽木山村、
XX
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及居住在
XX
村、
XX<
/p>
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3.
p>
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
XX
村、
XX
山
村、
XX
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
/p>
小学:
XX
亭村
、
XX
村及
XX
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小学:
p>
XX
社区、
XX
村
(除
XX1
组)
、
XX
村、
XX
村适龄儿
童及居住在该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小学:
XX
村、
XX
村、廉租房小区、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及居住
在该地域的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7.
水头中心小学
:
除传统招生范围外,另加水头棚户改造区适龄儿
童
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培英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
一
)
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
2015
年秋季小
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令年龄为
2015
p>
年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
(即
200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
,
视学位情况,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出生日期可延迟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
(二)对象及条件
1.
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
1
)
适龄儿童本人的
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
且父母为户口户主。
如不一致,
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
读学校的依
据。
(
2
)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
4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
3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
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依据其祖父母、
< br>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
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 br>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④适龄儿童和法
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
且父母
双方确无住
房,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
(即户籍所在地
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
/p>
⑤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必须
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
(4)
符
合上述(
1
)
、
(
2
)
、
(
3
)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
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
2.
城区有房产但非城区常住人口子女
(
1
)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
)的父母在县城只有一处房产
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
凭证为
准)
,以房屋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
2
)
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学生)
的父母在县城有多
处房产的,
以其父母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p>
(
3
)符合上述(
1
)
、
(
2<
/p>
)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
同时段的用电、用水、
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
5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3.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p>
由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进城务工、
经商人员提供的
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后确定入学资格。应核材料如下:
(
1
)外来(进城)
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
(
办理时间一年以上
)
、
租房合同(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不同时
段的用水、用电、
用气缴费回执单
(
至
少有电费回执单
);
(
2
)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
3
)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
印件;
(
4
)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
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p>
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册复印件
(需经用人单位盖
章)
、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
至少一方)
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5
)金石镇以外的户口本和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父
母双方均
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
6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
其他特殊情况者
(
1
)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
女入学优惠政
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人社、
商务等部门出具的
相关证明材料经县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后,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
2
)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
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或部队的
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
统筹安排就读学
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