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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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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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的通知



2007-4-6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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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




发 文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政办发〔


2007


< br>12




发布日期



2007-4-6


执行日期



2007-4-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已经市人民政

< p>
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 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


平,依据有关


法律



法规


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


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 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

< br>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 、


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实施细 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


订。





《标准》的实 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


分为一、二、三 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


级,下同)和 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


《长沙市普 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



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 础上,


努力创建


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 织


《标准》的实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

< br>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


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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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选址





1


、学校 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


学且适应城 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


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 模和可持续发展


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 整。





2


、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


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


易燃易爆设施、


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


不应穿过校园。





3


、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


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 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


数规模、


用地 及建设规模)


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凡符合本


《标准》


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


宜规模学校”,新建或 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


、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 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


45


人,初中、高 中每班学生不超过


50


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学校类型




完全小学




普通初中













每年级


2-4


班,合计


12-24





每年级


4-10

班,合计


12-30





班额




≤45





≤50





小学段每班≤ 45


人,初中段每班≤50





≤50





九年一贯制学校




每年级


2-4


班,合计


18-36





普通高中




每年级


8-12


班,合计


24-36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1


、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当因地 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


境有机结合起来,

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

< p>
舍应依法保护,


并合理保持其特色。


山林、绿化带 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


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 文化特色。




2


、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 ,


以达到布局合理,


分区明确,


整体协 调的效果。


有关建筑用地、


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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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以有利于学 生和教师学习、


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 动空间。





4


、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


共享创造条件。





三、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





(一)校园面积:



学校类别




学校班级数(个)




12



完全



18



小学




24



12



普通



初中




18



24



30



18



九年



27



一贯制




36



39600



32832



29376




24



36000



27600







普通



高中




30



45000



34500









36



54000



41400






32400



28512



25920



21600



19200



25200



30000



34500



23400



17260



15600



21600



27600



33000



20736



16200



14400



19800



16200



28500



19008



17820



14580



13770



一级




15120



二级




11880



三类




10800





(二)体育用地标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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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 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


3


平方米,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不低于每生


4


平方米。




2


、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



类别、



标准、



学校




完全小学




普通初中




≥250


米环跑




≥300


米环跑




≥200


米环跑




≥250


米环跑




≥4



60


米直跑道




≥4



100


米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




≥300


米环跑




≥250


米环跑









普通高中




≥350


米环跑




≥300


米环跑








一级




二级




三级






学校宜按


6


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


有条件的普通 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





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


35%.





(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





1


、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 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


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

、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


、新区 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宜低于二级标准;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扩


容、改造时 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宜低于一级标准。





四、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一)校舍用房的组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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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 用房三部分组成。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


)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



自然教室、 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


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 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


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 用房。






2


)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设置普通教室; 实验室、音乐教室、美


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 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


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 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


用房。





2


、办公用房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

校史德育


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3


、生活服务用房





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 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


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设 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二)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指标





1


、完全 小学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数)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使用面积合计




12



10.



一级




18





24





12





二级




18





24





12





三级




18





24





5400



6723



8532



3229



4430



5184



1306



2343



3256



3240



4033



5119



1937



2658



3110



784



1406



1953





2


、普通 初中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数)




生均建筑面积




18





一级




24





30





18





二级




24





30





18





三级




24





3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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