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生食堂-月饼的画法
(校人事〔
2017
〕
12
号)
为实施
“
人才强校
”
战略,
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
高效、有序、规
范进行,确保高层次人才工作质量,切实发挥
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
用,现根据《郑州
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
》
(校政〔
2015
〕
36
号)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p>
一、考核内容和要求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对象为列
入我校高层次人才计划
的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
科骨干以及已经与学校签订了人才聘用合同的高层
次人才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考勤结果
6
个方面。
(一)高层
次人才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自觉抵制学术腐败,为教职员工树立典范。
高层次人才实行职
业道德、学术道德
“
一票否决
”
制。
(二)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
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大处
着眼、宏观把握、综合平衡的政策
导向,区分不同学科特点,结合各设岗学科发展目标和
任务的
实际情况,
制定教学、
科研、<
/p>
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工作的任务。
充分尊重和保护高层次人才的首
创精神,
为其创造良好的学术
和工作环境。
(三)
高层次人才考核与学校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并轨进
行,计入本单位的考核基数,考核结果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人
事
关系已调入学校的上岗人员,纳入院(系)正常考勤范围;
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聘用人员
,根据聘用合同规定,上岗时间
由院(系)进行考勤并出具到岗情况说明(海外引进人员
附护
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内引进人员附交通及住宿凭证复印
件)
。考勤结果随同院(系)考勤每月上报人事处,对于无故
不
到岗,继续发放岗位工资造成学校财务损失的,追究单位负
责人的责任并扣除单位经费。
二、考核的组织和程序
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
坚持两级管理
< br>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重点做好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院(系)做好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并配
合学校做好中期和期满考核。
< br>
(一)年度考核: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
度考核体系,
设岗单位负责,
由高层次人才填写年度考核报告
,
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书,
组织考核小组对高层次
人才依据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
/p>
备学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院士、学部委员只提交考核材料。
<
/p>
(二)
中期考核:
学科特聘教授中期考核
在聘期
3
年时进行。
被考核人员提交《
聘期中期考核报告》
,由学校组织专家考核
组进行评估,被考核
人员须现场进行答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