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稽核员-细胞学说揭示了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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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8
月
23
日
联系单位:职称处
第一条
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
,须符合下列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
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
2
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
级教师
4
年以上;
< br>(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
6<
/p>
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
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
师
8
年以上。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其特殊
专业不符合要求,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
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
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
/p>
8
年以上,
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第二条
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
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中小学教师每学
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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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且每学年听
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较大学校
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少于
12
个教
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
120
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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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因课程计划、
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
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
充。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40
课
时
,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
师的
1
/
2
,
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50
节。
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
1
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
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市、
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省教研员听课、评
课不少于
40
节。
1
(三)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
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
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
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长可不作要求)
(四)学生管理。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
管理和思想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博
士研究生要求2年);
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满
5
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要求
4
年)
,
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上级部门表彰
2
次。校
长申报
“
教育管理
”
< br>专业须担任
校长满
3
年以上。(
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五)教学效果。教师是学校的教学骨干
,学生满意度高,同行评价好;每学年讲授校级
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
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
1
次。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
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近
5
年来至少有
2
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
等次。
(六)教科研工作。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在课程建设、教学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
成果。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每学期撰写
1
篇以上,经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评价并认可的教
学心得、
案例或教科研论文,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荣获奖励。
或者主持过
1
项校本科研项目,经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
取
得良好效果。
(七)素质教育与课
程改革。积极发展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
社会责任感,在教学
中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具
有优秀的经验总
结或案例材料等。
教师积极落实课程改革精神,能够结合学科
特点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开设
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社团等课
外活动。
(八)示范引领。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单位
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
实现专业成长。所培养、指导的
2
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
门表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