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_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日什么月什么成语-生活感言
DY
——
201
年——
1001
合同编号:
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东
营
p>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东
营
市
工
商
< br>行
政
管
理
局
二
〇一四
年修订
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p>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
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房屋买卖
合同
/
< br>□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p>
或房屋来源证
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
称:
p>
,房屋
(□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
租赁用途:
;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
居住人数为:
,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
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
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
2
日内
告
知甲方并征得甲方
同意。
租赁用途为
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30
日
内,到
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
付给乙方。
《房屋
交
割
清
单
》
(
见
附
件
一
)
经
甲
乙
双<
/p>
方
交
验
签
字
盖
章
并
移
交
房
门
钥
匙
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
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
2
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
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
(□书面
/
□口头)
续租要求
,
协
商一致后
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
/
(□月
/
□季
/
□半年
/
□年)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
。
支付方
式:
(□现金
/
□转账支票
/
□银行汇款)
,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
日
: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
)
租赁期满或合
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
< br>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
乙方承担:
(1)
< br>水费
(2)
电费
(3)
电话费
(4)
电视收视费
(5)
供暖费
(6)
燃气费
(7)
物业管理费
(8)
房屋租赁税费
(9)
卫生费
(10)
上网费
(11)
车位费
(12)
室内设施维修费
(
1
3
)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
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
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
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
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
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
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东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
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
状态:
1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
/p>
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
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p>
2
、
因乙方保
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发生损
坏或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
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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