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重阳节活动总结-一只牛打一字
关于印发东营市
2
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
p>
)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
育处,局属有关学校:
现将
《东营市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印发给你们,<
/p>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31
日
p>
东营市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
导意见
为做好全市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
学工作,
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和
《山
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
2019
p>
〕
37
号)
等法律
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
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
教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规范
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
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
东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
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区政府(含市属开
发区管委
会,下同)是义务教育管理责任主体,各县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
校招生
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学校、民办学
校及
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教育部
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
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三)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所有义
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
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
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教育
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
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
片区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
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
盖。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学区
的,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
代表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加强政策宣传
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确保社会稳定。
(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
种途径公布经教育部门审
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
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
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
2014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含
8
月<
/p>
31
日)
的适龄儿童,
< br>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
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
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二)报名时间。全市义务教育学
校报名时间于
8
月
10
日至
16
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县
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
读,招生报名时间为
8
月
17
日至
18
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
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广饶县启慧教育学
校在本县域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
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三)入学材料。
1.
常住
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
权证(不
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2.
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民营经
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
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
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
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
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
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
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
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
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
同。
以
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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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中,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
p>
法。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审批要求进行。
(四)
材料审核。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入学资格审查,教育部门可联合相关职能
部门,对
学生入学材料进行集中复核或抽查,具体办法由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强
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
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
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
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
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