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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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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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发(作者:俩的拼音)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本文作者: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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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 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


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


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条


< /p>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


康, 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 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


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 设计。








第条


< /p>


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标 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



校址选择








第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


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 合国家有


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与机动车流量


超过每小时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当小于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


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 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


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 p>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走读小 学生不应


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



学校用地








第条



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 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


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 划至绿化


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



线为界。








二、学 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


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 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 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


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 多少确


定。小学不宜大于;中学不宜大于;中师、幼师不宜大于。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 中学宜有


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 有锅炉


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条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 生不宜小



;


,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 /p>


;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的规定: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条



学校 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


;


;中学不应小于每学< /p>



;


;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


;









学校田径运动场尺寸






学校类型




小学




中学




师范学校




幼儿师范学校





跑道类型




环行跑道


()
















直跑跑道


()
















注:








.


中学学生人数在人以下时,宜采用 环形跑道;学生人数在人时,宜采


用环形跑道。








.


直跑道每组按条计算。








.


位于市中心区的中小学校,因用地 确有困难,跑道的设置可适当减


少,但小学不应小于一组直跑道;中学不应小于一组直跑 道。




第三节



总平面布局








第条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第条



教学 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


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 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第条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第条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第条



学校 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辆的道


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








第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教室的长边与 运动场地


的间距不应小于。








第条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 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


建筑物。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条



中小 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


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 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


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


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 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


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条



教学 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


散。




第二节



普通教室








第条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中学不宜小于;纵向走道 宽度均不


应小。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 /p>


于。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教室最 后一排课


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中学不宜大于。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


于的横向走道。








第条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 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


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 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


源插座。








第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宽度:小学不宜小于,中学不宜小于。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中学宜为。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第条



讲台 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宽度不应小于,高度


宜为。




第三节



实验室




()


一般规定








第条



物理 、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


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 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


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 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第条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


于;实验桌宽度不宜小。








二、四 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实验桌宽度


不宜小于。








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 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实验桌宽度


不宜小于。








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宽不宜小于。







第条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边座的学生与黑


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四人 双侧操作


时,不应小于;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四 人双侧操


作时,不应小于。








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


均不应小于。








第条



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


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二、实 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


园地”栏。








三、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 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第条



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








二、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 面中心。


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宜为。








三、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 距不应小


于。每个座位宽度宜为。








()


化学实验室








第条



化学 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


用房。








第条



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 面不宜小


于。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








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 风柜,当有二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


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通风柜内宜设给水 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


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


物理实验室








第条



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内墙面宜采用深


色。








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


生物实验室








第条



生物 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


附属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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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



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的室内窗台。








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








()


附属用房








第条



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分开设置的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








二、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 ,其它房


间均宜分开设置。








三、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


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四、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








五、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








六、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 并外,其


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


施。




第四节



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








()


自然教室








第条



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








第条



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最后一排课桌后


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 内壁柱及


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








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的室内窗台。








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 镜线。








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


史地教室








第条



史地 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


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 标本等的位置。








第条



史地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








二、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教室内宜设窗帘盒、银幕挂 钩、挂镜


线。








三、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








()


美术教室








第条



中小 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


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 室等附属用房组成。








第条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








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








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应设窗帘盒、银幕挂 钩、挂镜


线和水池。







()


书法教室








第条



书法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书法桌应全部采取单桌排列,其排距:中师、幼师不宜小于;中小


学不宜小于。教室内的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二、室内宜设挂镜线、水池、窗帘盒及电源插座。




第五节



音乐教室、琴房








第条



音乐教室宜设附属用房乐器室。








第条



音乐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内地面宜设排阶梯,亦可做成阶梯教室。








二、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及教师示教琴位置。








第条



中师 、幼师应按教学要求设置钢琴的琴房。琴房内应设电源插


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 计。




第六节



舞蹈教室








第条



舞蹈教室宜设器材贮藏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附属用房。








第条



舞蹈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间教室不宜超过人使用。








二、教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包


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


墙不宜 小于。








三、窗台高度不宜低于,并不得高于。








四、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窗帘盒及挂镜线。








五、采暖设施应暗装。




第七节



语言教室








第条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第条



当控 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窗的设置应能满足


教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 位的要求。








第条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 于。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 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


离,不应小于。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第八节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第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 小于。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 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


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第九节



合班教室








第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条



合班 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


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第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教室最后一排课


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当同时设有 中间和靠


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第条



在计 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


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 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








第条



当教室设置普通电影放映室时, 放映孔底面的标高与最后排座位


的地面标高的高差不宜小于;最后排地面与顶棚或结构突 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



放映白昼电影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放映室的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的~。








二、安装透射幕洞口的宽度应为教室长度的;洞口的高宽比应 为;洞口


的底面标高与讲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三、放映室的墙面及顶棚面宜采用无光泽的暗色材料。








第条



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




第十节



风雨操场








第条



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 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


衣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室内活动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活动场的类型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的规


定。




项目



面积



净高



使用说明




小学



中学



中师



幼师




类型



小型



不低于



容班





中型


(



)


不低于



容班




中型


(



)


不低于



容班




大型



不低于



容班








二、室 内活动场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








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


或护罩。








四、室 内活动场不应采用刚性地面。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第条



体育器材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


室相邻布置。








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三、体育教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




第十一节



图书阅览室








第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 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


(兼借书处)。








第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








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中学宜为 全校学生


人数的;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第条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册。








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册。








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 为册。








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十二节



教师办公室、休息室








第条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第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








第条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条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 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


室和总务仓库等。








第条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


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 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


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








第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 、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


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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