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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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本文作者: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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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
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
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
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条
<
/p>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
康,
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
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
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
设计。
第条
<
/p>
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标
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
校址选择
第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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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
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
合国家有
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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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与机动车流量
超过每小时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当小于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
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
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
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走读小
学生不应
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
学校用地
第条
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
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
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
划至绿化
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
线为界。
二、学
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
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
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
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
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条
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
多少确
定。小学不宜大于;中学不宜大于;中师、幼师不宜大于。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
中学宜有
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
有锅炉
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条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
生不宜小
于
;
,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
/p>
;
。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的规定: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条
学校
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
;
;中学不应小于每学<
/p>
生
;
;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
;
。
学校田径运动场尺寸
表
学校类型
小学
中学
师范学校
幼儿师范学校
跑道类型
环行跑道
()
直跑跑道
()
注:
.
中学学生人数在人以下时,宜采用
环形跑道;学生人数在人时,宜采
用环形跑道。
.
直跑道每组按条计算。
.
位于市中心区的中小学校,因用地
确有困难,跑道的设置可适当减
少,但小学不应小于一组直跑道;中学不应小于一组直跑
道。
第三节
总平面布局
第条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第条
教学
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
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
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第条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第条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第条
学校
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辆的道
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
第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教室的长边与
运动场地
的间距不应小于。
第条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
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
建筑物。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条
中小
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
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
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
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
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
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
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条
教学
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
散。
第二节
普通教室
第条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中学不宜小于;纵向走道
宽度均不
应小。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
/p>
于。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教室最
后一排课
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中学不宜大于。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
于的横向走道。
第条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
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
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
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
源插座。
第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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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宽度:小学不宜小于,中学不宜小于。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中学宜为。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第条
讲台
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宽度不应小于,高度
宜为。
第三节
实验室
()
一般规定
第条
物理
、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
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
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
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
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第条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p>
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
于;实验桌宽度不宜小。
二、四
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实验桌宽度
不宜小于。
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
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实验桌宽度
不宜小于。
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宽不宜小于。
第条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p>
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边座的学生与黑
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p>
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四人
双侧操作
时,不应小于;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四
人双侧操
作时,不应小于。
p>
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
均不应小于。
第条
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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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
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二、实
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
园地”栏。
三、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
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第条
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
二、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
面中心。
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宜为。
三、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
距不应小
于。每个座位宽度宜为。
()
化学实验室
第条
化学
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
用房。
第条
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
面不宜小
于。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
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
风柜,当有二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
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通风柜内宜设给水
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
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
物理实验室
第条
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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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内墙面宜采用深
色。
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
生物实验室
第条
生物
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
附属用房。
< br>
第条
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的室内窗台。
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
()
附属用房
第条
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分开设置的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
二、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
,其它房
间均宜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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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
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四、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
五、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
六、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
并外,其
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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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
施。
第四节
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
()
自然教室
第条
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
第条
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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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最后一排课桌后
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
内壁柱及
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
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的室内窗台。
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
镜线。
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
史地教室
第条
史地
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
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
标本等的位置。
第条
史地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
二、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教室内宜设窗帘盒、银幕挂
钩、挂镜
线。
三、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
()
美术教室
第条
中小
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
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
室等附属用房组成。
第条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
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
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应设窗帘盒、银幕挂
钩、挂镜
线和水池。
()
书法教室
第条
书法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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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法桌应全部采取单桌排列,其排距:中师、幼师不宜小于;中小
学不宜小于。教室内的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二、室内宜设挂镜线、水池、窗帘盒及电源插座。
第五节
音乐教室、琴房
第条
音乐教室宜设附属用房乐器室。
第条
音乐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内地面宜设排阶梯,亦可做成阶梯教室。
二、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及教师示教琴位置。
第条
中师
、幼师应按教学要求设置钢琴的琴房。琴房内应设电源插
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
计。
第六节
舞蹈教室
第条
舞蹈教室宜设器材贮藏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附属用房。
第条
舞蹈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间教室不宜超过人使用。
p>
二、教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包
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
墙不宜
小于。
三、窗台高度不宜低于,并不得高于。
四、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窗帘盒及挂镜线。
五、采暖设施应暗装。
第七节
语言教室
第条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第条
当控
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窗的设置应能满足
教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
位的要求。
第条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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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
于。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
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
离,不应小于。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第八节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第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
小于。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
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
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第九节
合班教室
第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条
合班
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
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第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p>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教室最后一排课
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当同时设有
中间和靠
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第条
在计
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
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
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
第条
当教室设置普通电影放映室时,
放映孔底面的标高与最后排座位
的地面标高的高差不宜小于;最后排地面与顶棚或结构突
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
放映白昼电影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放映室的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的~。
二、安装透射幕洞口的宽度应为教室长度的;洞口的高宽比应
为;洞口
的底面标高与讲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三、放映室的墙面及顶棚面宜采用无光泽的暗色材料。
第条
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
第十节
风雨操场
第条
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
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
衣室等附属用房。
第条
室内活动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p>
一、室内活动场的类型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的规
定。
项目
面积
净高
使用说明
小学
中学
中师
幼师
类型
小型
不低于
容班
中型
(
甲
)
不低于
容班
中型
(
乙
)
不低于
容班
大型
不低于
容班
二、室
内活动场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
p>
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
或护罩。
四、室
内活动场不应采用刚性地面。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第条
体育器材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p>
一、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
室相邻布置。
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三、体育教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
第十一节
图书阅览室
第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
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
(兼借书处)。
第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
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中学宜为
全校学生
人数的;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第条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册。
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册。
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
为册。
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十二节
教师办公室、休息室
第条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第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
第条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条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
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
室和总务仓库等。
第条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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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
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
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
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p>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
第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
、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
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