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20170703
开通qq空间-初二上册数学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
,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
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
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
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为了
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
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
p>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试行)
》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中小学
校会计制度》
,
特制定本管理
细则。<
/p>
第一章
概
则
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
/p>
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
管,单
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
固定资
产是学校的财产,
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
爱护公物是
每个师生的
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
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
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
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
: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
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
: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
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
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
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
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
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
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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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
、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校
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
、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
、负责办理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
,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
、负责
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
p>
5
、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了解使用、保管
情况,听取批评意
见、建议,对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
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的变换工作的监交事宜。
第八条
:
校长、分管校长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负责和指导校教育资产管理
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
定期研究资
产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
审批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调进、调出和报废减损,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
:
学校总务主任协助分管
校长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规
章制度,
每学年及时调整管理网络人员的变动和修订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协助分管校长督<
/p>
促、检查校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校校产的采购、
分配、调
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
:
学
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
5
p>
页脚内容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资产的全面建帐、
记账、
校
产档案立卷等工作,
运用手工和计算机同步对校产管理资料进行
处理。
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分保管员
(如教学
仪器、
电教器材、
体育器材、
图书等)
,
并力求人员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
熟悉掌握本行业务。
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
办公室等财产的保
管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校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
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
: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
基本保持
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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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
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
资,
作为固
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
用房、围墙、道路、设
施等;
第二类
、专用设备:包括微机室设备、语音室设备、仪器仪表、电教器材、教具、模型、挂
图、
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 br>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空调、课桌凳、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装具、水电表、变压
器、消防设备、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办公、生活的有关设备;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
第五类、图书、音响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资料和电教教材;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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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设备,既是办公设备,又是教学仪器设备,统一列入专用设备,例如电脑、打印机等。<
/p>
第十三条
:
固
定资产的计价
(
1
< br>)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
2
)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
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考同类固定资产估价
入帐。
(
3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
帐。
(
4
)
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按帐面原价注销。
(
5
)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入价内。购入、调入固定
资产的运杂费和固
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
6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变动
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
有规模的,
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
可从
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
: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
定资产数
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
: <
/p>
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
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必须根据需要与效率、
统筹安排、<
/p>
精打细算,
力求节约的原则,
报校长批准
,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所购买的一切固定资产,必
须经校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办理登记、编号、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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